2020年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解析
教師資格證考試大部分省份已改革為國考,各省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不一樣,許多考生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有關教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解析如下:
一、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基本要求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人事關系(在讀學校)在本省內的中國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教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學歷要求
1、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所有符合學歷報考條件的考生,不限專業報考教師資格,如漢語言文學專業的考生,可以自愿選擇任何已開考科目(專業),如物理、化學等。
2、普通高等學校在校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出具的在籍學習證明,在就讀院校所在地報考。在校生大幾才能報考教師資格證呢?各省教師資格證報考年級規定不同,請以各省官方公告為準!
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1、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2、申請人需取得相應的普通話證書。
申請人普通話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學校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并取得由國家語委統一印制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證書須加蓋省級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公章和鋼印,否則無效,(說明:普通話證書在后期認定現場確認時才需要,筆試、面試時不需要提供,前期教師資格科目考試是不需要提供普通話合格證材料。)。
3、申請第二種類的教師資格須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第二種類教師資格包括申請同學段不同學科的教師資格以及同學科不同學段的教師資格。(例如原認定了初中語文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初中英語教師資格;原認定了初中語文教師資格,現申請認定高中語文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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