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有保障,這四種情形下不得辭退!
在過去的兩年里,公務員一直是許多大學畢業生就業的熱門選擇,經常聽到這樣的說法,考個公務員吧,有保障!公務員最大的保障就是不得隨便被辭退。
那么,你知道公務員在什么情況下不得被解雇嗎?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解答一下。
公務員有保障,這四種情形下不得辭退
01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工傷!這個普遍出現在上個世紀的詞在大家的印象中總是籠罩著一股悲慘的氣息,直到今天也沒能逃脫,不時會有工傷和沒有賠償的熱門話題出現。雖然現代企業的各種規范制度相對完善,但仍存在工傷賠償不及時、“店大欺客”的情況出現,因工作能力喪失而被解雇的例子并非沒有!
但是,公務員是不同的。《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不得辭退。這就是一條為人生兜底的“保障”,也不用擔心工傷賠償不及時甚至落井下石的情況,這就是公務員保障的體現。
0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在現代職場上,許多人都不敢生病,因為除了生病的費用外,他們還必須考慮自己的工作和工資,因病被解雇的情況也時有發生,這可以說很令人心酸了。
公務員在這方面也有很好的保障,只要你在醫療期間都不會被解雇,你也不必擔心你的工資會因為看病治療而被扣除。
雖然每個人都不想生病,但當你生病時,有這樣的規定來保護你,這也是一件快樂的事情。
03女性公務員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
這個問題似乎已經成為一個熱點問題,雖然有明確的規定,但有些企業因為成本問題而“明知故犯”,有些企業雖然不會被解雇,但會調整相關工作內容,也是一種“軟調整”。
這里也體現了公務員的保障,不會因為這種情況而辭退。
0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第九十條 辭退公務員,按照管理權限決定。辭退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辭退的公務員,并應當告知辭退依據和理由。被辭退的公務員,可以領取辭退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失業保險。以上條款引用于:《公務員法 第十三章 辭職與辭退》
公務員的特殊工作性質也有一些特殊規定。一般來說,只要不違反黨紀國法,認真履行職責,努力工作,公務員職業仍然很有保障。這種不僅體現在所謂的春節期間,而且可以保護你應該享有的各個方面的權利,可以讓你更有尊嚴,更有成就感,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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